发布日期:2026-01-03 14:39 点击次数:122
75岁的杨某林
因活命琐事对社会心生不悦
但他并未选拔合理神色去表达不良神气
反而选拔纵火泄愤
这个冲动之举不仅燃烧了大片山林
也覆没了我方的晚年活命

微信公众号“惠水县东说念主民法院”音讯
12月19日
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东说念主民法院
照章公开审理被告东说念主杨某林纵火罪一案
并当庭作出判决
杨某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
案情回想
公诉机关指控,2025年3月,被告东说念主杨某林因活命琐事心生不悦,在惠水县好花红镇隔壁山林挑升本质纵火四肢,酿成多数山林被燃烧,应当以纵火罪根究科罚。
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酌量字据,被告东说念主杨某林当庭示意认罪悔罪,自发认罪认罚。法院经审理合计,被告东说念主杨某林因活命琐事对社会不悦,挑升纵火激励丛林失火,甚至公私财产遭逢首要亏本,其四肢已组成纵火罪。抽象探究其造孽事实、性质、成果以过甚具有的精练、年满七十五周岁、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法院照章以纵火罪判处被告东说念主杨某林有期徒刑十一年。